受理单位: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写信人:刘舒晨 来信时间:2017-11-10
来信主题:社保问题
来信内容:
你好,我想问问:我前两年在荆州工作单位帮我办理了五险,今年我回来黄石上班,这边单位4月份开始帮我缴纳,但是和之前的间隔了4个月是否会有影响? 另外我现在又换了一个单位,这个单位从12月份才开始给我缴纳,我之前的单位是缴纳4到10月的,请问我11月的如果不缴纳会不会有影响?
回复的详细情况
回复单位: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回复时间:2017-11-10
回复内容:
已经电话联系当事人并详细解答疑问。问题得到妥善处理,当事人表示满意!